中共万博体育bet 委员会(组织部)
南工组 [2017] 30 号
关于开好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中共中央纪委机关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开好2017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组通字〔2017〕4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中发〔2016〕36号)和《江苏省贯彻实施细则》(苏发〔2017〕21号)精神,准确把握民主生活会基本要求,抓好贯彻落实。现将有关要求强调如下:
1.民主生活会的参加范围为各单位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包括聘任制干部),机关部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可与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结合进行,也可单独召开。民主生活会要坚持“严”字当头,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贯穿始终,紧紧聚焦主题,突出问题导向,认真抓好学习讨论、征求意见建议、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民主生活会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2.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书记要主持研究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要认真撰写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并提交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书记审核把关。要结合开展批评情况,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再聚焦,一项一项列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整改清单,并在一定范围公开。严格对照目标和进度要求,立行立改,逐项落实,整改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3.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领导责任、细化工作举措,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自觉做到高标准、严要求。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内容包括会议主题、召开时间、参加人员、列席人员、会议议程以及有关准备工作情况等),方案于2018年1月4日前报党委组织部;要邀请联系(分管)校领导参加民主生活会,会上对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书记履职情况、会议召开情况进行点评。还要联系本单位的校纪委委员、校特邀监察员列席民主生活会。
4.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要在2018 年1 月15日前完成,召开情况要在适当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召开后15日内,要将民主生活会情况和班子整改方案报送党委组织部。
5.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史坤坤;电话:58139053,58139051;电子邮箱:zzb@njtech.edu.cn
附件:苏组通1795(苏)民主生活会的通知.doc
校纪委办公室
校党委组织部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