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江苏省农村信用社国家助学贷款证明
附件1:
申请江苏省农村信用社国家助学贷款证明
编号:
___________县(市、区)乡(镇)信用社:
我校(院)系(专业)级学生(学号),品行端正,曾受到奖励,预期能够完成规定的学业。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尚未享受其他商业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同意该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向家庭所在地农村信用社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收费标准:学费元/年,住宿费元/年,本地区城市居民人均最低生活保障费元/年。如贵社准予贷款,请将贷款回执寄给我校(院)学生处。地址:市路号,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人:。
特此证明。
校(院)学生处(盖章)
二OO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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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村信用社国家助学贷款证明回执
编号:
大学(学院):。
你校(院)同学(学号)的家庭已获国家助学贷款元。
并请贵校将该同学近期学习、奖惩及学籍变动情况告知我社。地址:市
乡镇路号,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人:。
江苏省县(市、区)乡(镇)信用社(盖章)
二OO年月日
注:此表由各高校按格式自行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