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经我校民主推荐,校党委研究同意,并经中共南京市鼓楼区委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有关方面协商推荐,政协南京市鼓楼区第十届委员会第十八次常委会协商确定,我校阮锦强、蒋伶同志当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京市鼓楼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
(党委统战部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