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阳光体育>>课外活动>> 正文

课外体育活动管理规定及办法

[发表时间]:2010-05-28[浏览次数]:

课外体育活动是体育课的延续和补充,是《全民健身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体育的重要组织形式。课外体育活动主要包括早操、体育课课外辅导和各项校内外运动竞赛。为了更好的组织贯穿全年的、有层次、有主题的体育竞赛来指导、吸纳学生主动参与体育竞赛活动。制订行之有效的措施来保证尽可能多的学生参与学校群体竞赛,组织了各校区的各项体育竞赛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外体育活动的组织领导

校体育运动委员会是我校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日常体育工作主要由体育部组织进行。课外体育活动是体育课的延续和补充,同时也是学生第二课堂的一个主要部分。因此我校的课外体育活动由体育部与校团委共同组织实施。

二、课外体育活动的管理规定

1、《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是学校体育课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体育教师有义务参加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评工作。

2、每年一度的校田径运动会是展示我校体育教师形象的一个窗口,体育部的所有教职工必须参加。

3、由学校及体育部承办的大型竞赛,由体育部牵头,全体教师均可竞争上岗、部分包干负责的原则进行。

4、全校性的篮、排、足球、健美操比赛及校田径运动会开幕式表演,设立项目负责人,采取竞争上岗、责任包干、经费包干原则进行。体育部的全体教师均可参与竞争。

5、其他项目的比赛,原则上由校团委组织实施,体育部教师在技术方面给以指导。

三、课外体育活动的管理办法

1、教师参加体质健康标准测评及校田径运动会工作,按教学管理规定及办法进行考核,凡未参加者按文件之一第四条第五款规定执行。

2、体育部每年在开学初将根据具体情况公布本年度校内竞赛项目,有意参加竞聘的教师,本着实事求是、精简节约的精神,在各项比赛开始前一个月,根据本次比赛的具体情况上报竞赛办法和经费预算(主要包括裁判员的劳务费和比赛奖励等其他办赛费用),报经体育部领导批准后实施。体育部将根据比赛持续的时间、参与学生的人数、比赛组织的好坏进行考核,对非常满意,满意,未完成(由于竞赛的组织和管理的原因造成学生打架、闹事并在学校造成较坏影响)分别按1.3,1,0.7的权重进行奖罚。比赛结束后需向体育部上报比赛的秩序册、成绩册等相关资料(如照片、电子版文稿等)。

3、由校团委组织实施的比赛,体育部教师在技术方面给以指导的津贴由团委支付。

Bai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