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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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5-04-24

各学生班级:

根据学校2015年度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相关工作通知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额度:

自2014年起贷款额度上限本科学生为8000元/人。因助学贷款用途仅限“学费+住宿费”,因此今年贷款额度规定如下:

学费+住宿费≧8000元/学年,最高可申请贷款8000元;

学费+住宿费<8000元/学年,最高按实际金额申请。

二、申请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不含2015届应届毕业生);

2、江苏省生源

3、学校认定的困难生。

三、办理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5月4日前)

⑴、有贷款意向学生到奥兰信息系统(学生版)下载或至学办领取《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采集表》,并按表后“填写备注”要求,如实填写后交学办;

⑵、续贷学生还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网站,填写“续贷申请”。网址:www.csls.cdb.com.cn,选择“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进行登录(用身份证号登陆,初始密码为八位生日数字,如“19890101”;如果密码不正确可联系生源地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重置密码),点击左测“贷款申请-新增”填写续贷申请。

2、学院打印材料:(6月至放暑假前)

省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学院打印学生贷款证明,统一到资助科盖章,交学生本人;

3、学生办理贷款:(暑假中)

学生利用暑期按规定时间与共同借款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

四、其他事项:

现在全国大部分省、市、自治区已开展了生源地贷款业务,包括甘肃,重庆,贵州,湖北,广西,宁夏,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四川,云南,安徽,福建,海南,河北,江西,青海,湖南,北京,河南等,以上省份学生如需办理生源地贷款,请同学们先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资助中心询问需出具证明内容,具体办理贷款证明时间另行通知。

食品学院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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