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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9-30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我校“综合性、研究型、全球化”高水平大学的目标提供坚强保证,进一步树立标杆,宣传典型,充分展示我校学生党员个人和集体的良好形象,充分发挥其成长成才的典型示范作用。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和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评选的基本要求详见《万博体育bet 优秀学生共产党员、先进学生党支部和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评选表彰办法(试行)》(见附件1)。优秀学生共产党员必须在正式党员中产生。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要担任党支部书记1年以上。
二、推荐名额
拟表彰先进学生党支部20个左右,优秀学生共产党员60名左右,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20名左右。
先进学生党支部和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原则上每个学院推荐一个,最多不超过两个。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推荐名额依据2014年6月份党内统计数据确定(见附件2)。
三、推荐要求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负责本单位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审查把关和材料上报工作,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要将模范作用明显、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推荐上来。推荐对象必须经支部党员大会提名,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
凡申报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和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的,由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分别填写《先进学生党支部推荐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推荐表》、《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推荐表》和《申报材料汇总表》(见附件3-6)。申报集体或个人均需附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材料必须对照评选条件以组织推荐口吻撰写,要求实事求是,事例鲜明,生动具体。推荐表中“主要事迹概要”栏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内容由其事迹材料缩写而成。
四、截止时间:10月10日
党委组织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