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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3-18
各学院: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做出了专门部署,指出了明确方向。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指示精神,适应大学生创业发展的形势需要,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决定,在原有“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基础上,对大赛赛制做出了重大调整,自2014年起共同组织开展“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每两年举办一次。为与国赛赛制接轨,我校自2015年起增设“创新杯”创业竞赛的比赛内容,组织开展第十届“创新杯”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大赛由校团委主办,由分管校领导和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竞赛的组织协调和作品的展示推广。邀请校内外有关专家、工商企业家和风险投资家组成竞赛培训与指导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负责竞赛的指导培训和作品的评审选拔。竞赛日常办事机构设在校团委(联系人:蔡亚峰,联系电话:58139132)
二、比赛形式
第十届“创新杯”大学生创业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1项移动互联网创业专项竞赛:
(一)主体赛事: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
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2、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我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3、公益创业赛面向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二)移动互联网创业专项竞赛:
1、专项竞赛面向在校学生,分A、B两类。A类赛事通过提交APP应用程序等移动互联网产品及说明书参赛;B类赛事通过提交基于移动互联网领域的创业项目计划书参赛(是否已投入创业不限,鼓励申报已创立小微企业、科技企业的项目参赛)。
2、通过提交基于移动互联网领域的创业项目计划书(是否已投入创业不限,鼓励申报已创立小微企业、科技企业的项目,申报不区分具体组别)或APP应用程序等移动互联网作品说明书参赛。
所有赛事需通过组织院级预赛或评审后进行选拔报送参加校级决赛。
三、参赛项目的申报条件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加竞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实行分类、分组申报。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创业实践挑战赛: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公益创业赛: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移动互联网专项赛:参赛产品及项目必须为团队(个人)原创作品。此外,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对于已投入实际创业的项目,申报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
四、参赛形式
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主体赛事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专项赛以团队或个人形式参赛,其中,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五、赛事实施步骤
1、活动报名、预赛(2015年4月至8月中旬)
参赛同学组成团队报名参赛,预赛作品申报表于2015年5月15日之前递交校团委。竞赛评委会将对报送作品进行评审,于6月上旬公布参加复赛的作品名单,并将评审委员会的意见反馈给参赛团队,对参赛作品进行进一步完善和修改。各参赛团队利用暑假时间进一步完善作品,做好市场调研等相关工作。
参赛作品申报方式采取学院推荐和学生自行申报两种方式,各学院对学生自行申报的作品进行整合并给予针对性的指导。同时,为了使参赛团队组成人员的知识结构更为合理,促成优良成绩的取得,竞赛组委会鼓励组建跨学院参赛团队,并在团体总分中予以相应计分。
2、复赛(2015年9月至10月)
各参赛团队于9月15日前提交作品一式三份。评审委员会将在书面评审的基础上对参赛团队进行公开问辩。9月下旬公布进入决赛的作品,并将评审委员会的意见反馈给参赛团队,对参赛作品进行进一步完善和修改,于10月10日前提交作品一式三份。
3、决赛(2015年10月下旬)
由评审委员会采取书面评审、秘密答辩、公开答辩等形式对决赛作品进行评审,评选获奖作品,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及全国比赛。
六、活动推进
1、竞赛宣传和组织。各学院充分宣传发动,让更多的同学参与其中,努力扩大竞赛的参与面,奠定竞赛的群众基础。必须十分注重氛围营造,通过举办培训、沙龙、论坛、作品展示会、模拟答辩会等丰富多彩的创新创业活动,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要统筹选拔优秀学生组成团队,进行创业意识和创业精神的着重培养。要帮助学生积极联系指导教师,确定重点项目和课题。要联合社会有关方面为竞赛创造条件,积极吸引风险投资,努力实现成果转化。
2、团队培训。校团委将在竞赛活动的实施过程中,对参赛者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培训,帮助参赛者更好的完成作品撰写,使竞赛的实施过程成为创业教育的过程。培训内容包括商业计划写作、项目选择、企业组织、市场营销、财务评估、企业融资、市场调查、风险投资、法律与会计等方面。
七、表彰奖励
本次比赛设优秀团队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及组织奖,除颁发奖状或证书外,还分别奖励相应的活动经费或奖金。
1、优秀团队奖:设金、银、铜奖和优胜奖,以参赛小组为单位,各奖人民币1500元、1000元、800元、400元,参赛学生计相应学分。参加省及全国比赛获奖的,奖励办法按《关于加强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能力培养的实施意见(试行)》执行。
2、优秀指导教师奖: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比赛并获得金、银、铜奖的,按照《关于加强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能力培养的实施意见
(试行)》给予相应的奖励。
3、组织奖:以分团委为单位按团体总分取前四名,分别奖励活动经费1000元、800元、600元、300元。团体总分计算公式为:
一等奖数×100分+二等奖数×70分+三等奖数×40分+入围作品数×20分+参赛作品数×10分+参与作品分×30%
附件:
1:万博体育bet 第十届“创新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项目申报表
2:万博体育bet 第十届“创新杯”创业实践挑战赛参赛项目申报表
3:万博体育bet 第十届“创新杯”公益创业赛参赛项目申报表
4:万博体育bet 第十届“创新杯”移动互联网专项赛参赛项目申报表
南 京 工 业 大 学
二O一五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