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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发布时间:2019-03-25


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63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及范围

全校工勤技能岗位201911月底仍在职在岗人员,可按条件申报相应岗位工种的技师资格考评。已转岗人员按新工种申报。(2019年技师考评工种见附件)

二、基本申报条件

1、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2015年底前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书;

3、按规定完成2018年继续教育培训,且考核合格;

4、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中等以上专业技术学校的本工种(专业)毕业证书,或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三、破格申报条件

每个放宽条件在整个岗位技术等级晋升期间只能使用一次。

1、对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第13条并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书人员,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直接申报技师资格的考核评审:

1)在技术创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获得省、市级以上证书;

2)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获得前3名、市级技能竞赛获得第1名;

3)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2、对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第134条并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书人员,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放宽本等级工作年限2年:

1) 连续2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

2) 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10名或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6名;

3) 在本工种岗位上刻苦自学,取得本工种(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或取得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4) 公派至国外使馆工作,且回国后仍在本单位从事本工种工作。

三、申报及考评程序

(一)技师选拔考试报名

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统一报名参加技师选拔考试,报名时间为49—410,报名地点为行政楼404。具体要求如下:

1、报名时,请提交以下材料(请各单位负责审核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上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1)《2019年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培训考核信息表》(见附件),同时报送内容一致的电子版(通过QQ发送)和盖章的纸质版;

2)近5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复印件(如系转岗,请同时附原工种高级工证书复印件,如证书遗失,可提供审批表);

5)学历证书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需附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

6)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2018);2019年开始,各等级申报都必须提供2018年以来每年一次的继续教育,例如:明年的各等级申报要求提供20182019年的继续教育证书;

7)报考特殊工种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如汽车实习指导驾驶需提供B照以上驾驶证复印件,电工需提供电工上岗证等;

8)如破格申报,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选拔考试审核通过后,请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524日上午(9:00-11:30)至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南门,博观楼一楼大厅领取技师选拔考试准考证(联系电话:汪老师13951749298)。

3、技师选拔考试时间为:201961日(周六)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3号,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博远楼。

(二)技师材料申报

通过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公布,通过人员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620日--6月21日)

档案袋封面内容:隶属(高校)、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工作单位、申报工种、姓名等基本信息。

档案袋内:《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审批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不装订。申报材料按以下次序装订成册,并自制目录封面1、技师量化考评表、技师申报单位综合评价表、涉及加减分的相关量化证明材料(需公示五个工作日);2、近5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及2寸免冠照片(照片粘在上面);4、高级工证书复印件(如系转岗,同时附转岗前的高级工证书复印件);52018年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6、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大专以上学历认证;7、专业论文1篇;8、工作总结(主要是近年来解决本工种关键性操作技能和生产、工作中的技术难题情况);9、各种奖励、成果证书以及编写的教材讲义和各种报刊上发表过的专业文章(此项非必需材料)。以上材料中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审核人注明原件已核,并签名、加盖公章。

各单位要注重申报人员的品德、能力、业绩,择优遴选申报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按要求完成《技师量化考评表》《技师申报单位综合评价表》,并在所在单位公示五个工作日。今年在量化考评方面的新政策:取消表扬信、锦旗等加分项目,增加单位综合评价,增加了《技师申报单位综合评价表》,计入量化考评总分,分值为2分。品德业绩能力和综合评价分值同时进行了微调,具体参照量化考评说明(见附件)。


联系人:单珊,电话:58139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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