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8年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期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 文章作者:项目管理二科
  • 发布账号:glek
  • 发布时间:2018-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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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过程管理,根据《关于严格执行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苏科计函[2017]479号)文件要求,决定对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6、2017年立项且在研的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包括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省优秀青年基金项目、省青年基金项目和面上项目。

二、检查内容

对照项目合同,检查项目是否按进度完成阶段性考核指标,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1、项目进展。主要包括技术、经济等考核指标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研究工作取得重大技术突破以及获取知识产权等情况。

2、经费管理。主要包括省拨经费到位及支出情况,项目经费是否按相关要求进行单独建账、单独核算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是否合规等。

3、问题建议。项目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关建议及下一步研究计划。

三、检查方式

采取承担单位自查、主管部门检查、省科技厅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各项目负责人在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中在线填写《省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如实报告项目执行和经费使用情况。同时,打印出来的《省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项目负责人必须签字。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需另外按照上述检查内容提纲编写项目自查报告,报告要求文字简明、扼要,全文不超过2000字。

对于重点项目(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由检查人员或专家(5位同领域高级职称专家,不得是外行)填写《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检查意见表》(附件1),提出是否按期拨付分年度拨款经费,并签字确认

结合各项目主管部门检查情况,省科技厅将抽取部分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组织有关专家实地了解项目实施进展及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抽查安排另行通知。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1.对检查中发现的失信行为,我厅将按《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作出相应处理。

2.各项目负责人于3月18日前将以下材料各3份交给各学院科研秘书汇总后(不接受单独递交的)一并报送行政楼418。各文件电子版(同样也汇总给科研秘书),科研秘书发送到邮箱xmgl@njtech.edu.cn

(1)省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所有项目都要)

(2)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自查报告(只有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要提交)

(3)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检查意见表(只有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要提交)

(4)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施情况中期检查汇总表(所有项目都要)

附件:1.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检查意见表

2.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施情况中期检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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