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现就做好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工作的相关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省教育厅2021年度立项的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和面上项目2020年度立项的重大项目;
2. 2019年度以前立项并未结项的项目,按照所对应年度通知要求组织验收。原则上已过合同规定结题年度但仍未能结题且已延期的项目,不能再申请延期,应申请终止。
(待验收项目清单见附件5)
二、验收程序:
1.验收报告:
项目负责人在完成项目合同确定的研究内容和技术指标基础上,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报告》(附件1)。附件1中的“九、项目经费决算表”须由负责人到财务处签字盖章。
2.组织验收及验收方式:
本次需要结题的重大项目需采取会议评审方式验收,验收专家组由5位(及)以上不同外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面上资助经费项目采取通讯评审方式进行验收,验收专家组由3位(及)以上不同外单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进行。评审专家由项目负责人自行联系,通讯评审验收意见应规范齐全,须提供每一位专家意见并形成综合意见。
评审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将经专家签字的《验收意见》(附件2、附件3),装订在《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报告》后。
注:1)面上项目填写附件2,“通讯验收评审表”所有专家均需填写,每个专家填写一份;重大项目填写附件3。
2)“专家组验收意见”及“验收专家组名单”每个项目填写一份。
3.提交验收材料:
项目验收完成后,项目负责人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info.jse.edu.cn,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时间),填报并上传项目验收报告签字盖章扫描件(pdf格式),用章由项目负责人自行申请。省教育厅将对项目验收报告进行集中审核,审核通过后形成项目结题电子证书。
纸质版(一份)验收材料请于2023年11月29日16:00前送至明正楼418。
三、其它注意事项:
1.代表性成果要求:论文(须在中文核心期刊或SCI源等期刊上发表)、专著、软件、数据库、模型、专利等。提交的代表性研究成果须标注“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及“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验收材料。
2.对于合同预定完成时间为2023年,但目前尚未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可申请延期(最多延长一年)并填写《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延期/终止申请清单》(附件4)交至学院,由学院统一汇总后报送科研院审核(发至邮箱kygl@njtech.edu.cn)。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佳乐、贺文君
联系电话:025-58139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