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学)发展
当前位置: 首页> 公告通知> 教师(教学)发展>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推荐参评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发布时间:2023-06-09

(南工教发〔2023春〕08号)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高石油和化工人才培养质量,发挥好石油和化工教育在现代化建设中的人才支撑作用,根据中国化工教育协会《关于开展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中化教协发〔2023〕18号)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优秀教学管理人员遴选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名师

全校石油和化工及相关专业教师。已获得往届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名师的人员不参加本次认定。

(二)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优秀教学团队

全校负责石油和化工及相关专业人才培养的教研室、研究所、实验室、教学基地、实训基地等基层教学组织。已获得往届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优秀教学团队的团队和团队负责人不参加本次认定。

(三)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优秀教学管理人员

全校从事石油和化工及相关专业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各基层教学组织的管理人员、教学秘书、教学院长及教务管理工作人员等。现任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参与此次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认定。

二、申报名额

我校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优秀教学管理人员推荐名额合计为5个。

三、申报条件

(一)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认定办法》(附件6)中各类认定标准及条件组织人员申报。

(二)认定办法中凡涉及到年限的条款,统计截止时间均可延长到2023831日。

四、材料报送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23619日前将附件2至附件5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here@njtech.edu.cn,纸质版(一式一份)送到明德楼119,逾期未交视为放弃。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58139177

报送的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认定后在职称申报时可参照省级荣誉认定,不纳入校业绩点统计。

教务处

202369


Bai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