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工教发〔2023春〕08号)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高石油和化工人才培养质量,发挥好石油和化工教育在现代化建设中的人才支撑作用,根据中国化工教育协会《关于开展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中化教协发〔2023〕18号)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优秀教学管理人员遴选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名师
全校石油和化工及相关专业教师。已获得往届“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名师”的人员不参加本次认定。
(二)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优秀教学团队
全校负责石油和化工及相关专业人才培养的教研室、研究所、实验室、教学基地、实训基地等基层教学组织。已获得往届“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优秀教学团队”的团队和团队负责人不参加本次认定。
(三)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优秀教学管理人员
全校从事石油和化工及相关专业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各基层教学组织的管理人员、教学秘书、教学院长及教务管理工作人员等。现任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参与此次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认定。
二、申报名额
我校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优秀教学管理人员推荐名额合计为5个。
三、申报条件
(一)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认定办法》(附件6)中各类认定标准及条件组织人员申报。
(二)认定办法中凡涉及到年限的条款,统计截止时间均可延长到2023年8月31日。
四、材料报送
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23年6月19日前将附件2至附件5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here@njtech.edu.cn,纸质版(一式一份)送到明德楼119,逾期未交视为放弃。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58139177
报送的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团队、优秀教学管理人员认定后在职称申报时可参照省级荣誉认定,不纳入校业绩点统计。
教务处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