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工教评[2023秋]04号
各学院:
根据本学期的工作安排,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工作将于近期开展。为使学生评价指标体系更好地符合课程性质和教师授课特点,评教指标实行“必选指标+自选指标”模式,为保证评教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指标的设置
继续实行“必选指标+自选指标”模式,其中必选指标11项、自选指标4项,共计15项评教指标。
11项必选指标已预设进系统,教师不需进行任何操作。
4项自选指标由教师个人登陆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进行选择设置;逾期未进行选择设置的,系统会默认推送4项指标作为“自选指标”,与系统预设的11项“必选指标”共同组成该教师的评价项目。
教师也可自动放弃选择设置的权利,不进行该操作,由系统默认推送。
二、设置时间
1.教师自行设置评价指标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12月7日24时,逾期未进行选择设置的,由系统默认推送评价指标。
2.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
3.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学评价岗万老师,电话58139192。
教务处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