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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发布时间:2020-09-21

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0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41号)要求,开展高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是年度常规工作。现将我校今年具体填报工作安排如下:

1.各填报单位按照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分工表,指定专人负责填报工作,填报人员根据填报指南要求认真填报。数据填报部门要对所填报数据进行审核,确保无误后方可上传。有些项目是需要多部门协作完成的,负责上传数据的部门为牵头部门,其它为配合部门,配合提供数据的相关部门要将所提供数据的电子档、纸质盖章档的扫描件或拍照文件同时提交给数据填报部门。

2.填报方式:各单位填报人登陆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

http://udb.heec.edu.cn),完成数据填报(账号、密码另行通知)。

3.基本统计指标说明: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1911日至20191231日。如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1991日至20208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20209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具体时间参考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4.填报工作截止时间:

由于系统表格数据之间存在关联调用,有些数据表格必须提前完成报送、其余表格才能正常提交,因此数据报送不能统一设定截止时间,具体截止日期请遵照分工表标注(详见附件1),分工表中没有明确标注截止时间的请在2020111020:00前完成报送。

5.说明:

12020年采集数据及模板与上年有部分修订内容(详见“填报指南”黄颜色突出内容),填报数据时请务必使用2020年采集模板。切勿直接在上一年表格中增减数据信息,避免后续上传数据时由于格式等问题反复校验审核不通过。

2)采集模板中涉及单位号”“实验场所代码”“校内专业代码”“课程号”“工号等采集信息点应保持延续性,建议与上年编制码保持一致,有增改内容按规则续增或修改。

6.本次数据采集填报工作QQ群为南工教学状态数据采集(群号:251019443),相关数据填报指南及采集数据模板见群文件。

7.数据填报工作联系人:万凤华,电话:58139192

附件1.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分工表

附件2.数据录入流程

附件3.数据采集模板

附件4.填报指南

教学事务部教学评估处

20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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