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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自行设置学生评教指标的通知
阅读次数:发布时间:2020-12-04

各学院:

根据本学期的工作安排,2020-2021学年第1学期学生评教工作将于近期开展。为使学生评价指标体系更好地符合课程性质和教师授课特点,评教指标实行“必选指标+自选指标”模式,为保证评教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指标的设置

继续实行“必选指标+自选指标”模式,其中必选指标10项、自选指标4项,共计14项评教指标。

10项必选指标已预设进系统,教师不需进行任何操作。

4项自选指标由教师个人登陆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进行选择设置;逾期未进行选择设置的,系统会默认推送4项指标作为“自选指标”,与系统预设的10项“必选指标”共同组成该教师的评价项目。

教师也可自动放弃选择设置的权利,不进行该操作,由系统默认推送。

二、设置时间

1、教师自行设置评价指标的时间为2020124-12924,逾期未进行选择设置的,由系统默认推送评价指标。

2、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

3、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学评价科,电话58139192

教学事务部

20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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