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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阅读次数:发布时间:2023-07-10

南工教实〔2023春〕11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公布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35月)的通知》要求,为深化产教融合,推进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现组织开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是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精神,通过政府搭台、企业支持、高校对接、共建共享,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项目主要包括“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创新创业联合基金”六个类别。

二、申报要求

1.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是学校加强与行业企业合作,汇聚优质资源支持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请各学院、各部门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加强组织动员,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产学合作需要,积极争取企业协同育人资源,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能力。

2.项目申报人在“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以下简称项目平台)(http://cxhz.hep.com.cn进行注册申报。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报人。其中教师账号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学生账号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项目平台咨询邮箱:cxhz@moe.edu.cn

3.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且每年最多申报3个项目,超过申报数量的项目不予立项。

4.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请勿代替他人申报,以免影响立项结果。

三、申报流程

1.请项目申报人在“项目平台”查看企业项目指南,按“【高校申报必读】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进行申报。各企业项目要求不同,请与企业提前沟通确认。

2.本次申报分两批进行,截止时间分别为831日和1015日,请在企业要求的相应时间内完成申报。项目申报书需加盖学校或教务处公章后由项目申报人上传至“项目平台”。学校公章可通过“智慧南工-行政印章使用申请”申请并提交教务处审批。

3.项目申报书经学校管理员审核通过后进入企业评审环节。

4.企业审核通过的项目,需与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并盖章后上传“项目平台”。请项目申报人通过“智慧南工-行政印章使用申请”申请合同专用章并提交教务处审批。

5.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项目平台”相关通知或咨询教务处,电话:58139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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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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