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工教实〔2023春〕02号
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等要求,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以教育数字化赋能大学生实习服务与管理,为加强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提供政策决策支撑,教育部将通过“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https://sx.chsi.com.cn/)进行实习数据的采集与报送工作,现将相关文件(附件1、2)予以转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本次所报送实习信息是指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学生由学校安排或自主联系后经学校批准,在校内或校外单位开展的,具有真实工作情境的,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具体报送的实习信息主要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实习课程信息、实习企业信息等三部分内容,统计时间范围为2022-2023学年。
二、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根据2022-2023学年实习教学任务(附件3),按数据采集模板的要求在系统中完成实习数据(附件4)与实习培养方案(附件5)填报(已结束的实习任务按实际情况填报,尚未开展的实习任务暂按实习计划填报,待实习结束后进行数据更新)。系统操作指南与常见问题见附件6。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实习数据采集工作,加强实习数据采集的管理和统筹,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虚报。
三、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使用学校分配的账号登录平台并下载操作指南,于2023年3月15日前完成2022-2023学年实习数据与实习培养方案填报工作,后续数据按要求更新。如有问题,请咨询教务处,电话58139180。
教务处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