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工教研〔2024秋〕4号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江苏高教》专项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苏高教会〔2024〕34号)文件内容,学校组织开展2024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江苏高教》专项课题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
围绕新时代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与建设教育强国的目标,立足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人口问题与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高等教育与新质生产力、数字化转型与高等教育变革、产教融合与科教融汇等重要议题,引导高教研究人员及一线教师,面向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破解新问题、探索新路径、培育新成果,全面提高研究与实践结合的服务决策能力,不断提升江苏省高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的整体水平。
二、立项范围
课题围绕高等教育研究领域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研究,依据《江苏高教》现设主要栏目如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大学治理、大学评价、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教学改革、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辅导员队伍建设、心理健康教育、研究生教育、高职教育和国外教育等,研究内容强调问题意识、学术性和创新性,以宏观理论研究和中观以上应用理论研究为主。
三、立项管理
(一)立项种类。课题按照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类别进行立项建设。申请者可根据课题研究重要程度、内容复杂程度等因素,自行确定申请项目类别。
(二)立项数量及资助标准。课题拟立项重点课题10项,每项资助10000元;一般课题20项,每项资助5000元;一般课题(经费自筹)项目30项。申报课题经评审并确认立项后,由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拨付课题经费至课题负责人所在高校对公账户。课题研究经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高校有关规定用于课题研究,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四、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限额
1.学校推荐限额为3项。课题主持人可根据课题指南(详见附件1)结合具体研究目标和内容拟定课题研究题目,也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在指南外自选方向。
2.每学院限报2项。
(二)申报要求
1.以学院为单位申报。
2.课题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各高校从事高等教育研究人员(含博士研究生)或一线教师,具有丰富的教育研究、教育教学、管理实践经验,真正承担和负责课题实施;每位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
3.课题主持人不超过2人,课题第二主持人也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主持人(含第二主持人)凡在学会已有立项的在研、但未结题的课题(省教改课题、专项课题、规划课题等),不得申报本次课题。
4.课题研究成果视为自动向《江苏高教》投稿,其中,重点课题论文成果必须首先向《江苏高教》投稿,经编辑部审核后,优先在《江苏高教》刊发。相关成果公开发表时,应在醒目位置注明其为《江苏高教》专项课题支持项目。
(三)时间安排
1.学院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2.本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
(四)申报材料
1. 2024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江苏高教》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2),Excel电子稿1份,以“学院名称-汇总表”命名。
2. 2024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江苏高教》专项课题申报书(附件3),电子稿1份,纸质稿1份,以“学院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申报书”命名。
3. 2024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江苏高教》专项课题申报书活页(附件4)电子稿1份,以“学院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申报书活页”命名
4.佐证材料,电子稿1份,以“学院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佐证材料”命名。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58139182
E-Mail:jwcjy@njtech.edu.cn
教务处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