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工教研〔2023秋〕05号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全国教育大会和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强化一流本科课程“双万计划”建设,做好第三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储备,现开展2023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课程范围。
(1)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均可参与推荐,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业核心课、专业基础课、公共基础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2)各学院应重点加强专业核心课、公共基础课建设,每个专业申报课程不超过5门。
(3)此前参加过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进一步修改完善,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再次申报。
(4)已获批国家级、省级、校级一流本科课程不在此次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范围。
2.申报课程类型。申报课程类型分线上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四类。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由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组织申报。
3.课程申报主体。课程负责人限1人,须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鼓励和优先支持团队申报,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
4.课程基本要求。申报课程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且符合相关类型课程基本形态和特质要求,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按照各类课程要求开放共享并持续建设不少于5年。课程建设符合《一流课程评审指标》(附件3)。
5.其他。疫情期间开展的线上直播教学可作为线下授课,不能作为线上授课。
二、评审原则
1.质量为本。进一步优化一流课程结构,鼓励围绕重点领域申报满足人才培养迫切需求的课程,注重健全和完善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一流本科课程体系。严格遴选标准,重点考查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坚持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确保认定课程经得住检验。
2.分类推荐。线上课程应突出优质、开放、共享等特征,并配套良好的教学支持服务;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因课制宜,强调课程内容与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并具有一定示范辐射作用。
3.注重实效。注重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改革;关注创新教育理念在教学过程中的落实情况,以及使用新型教学方式方法取得的学习成效。
4.广泛参与。鼓励一线教师和吸纳行业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与一流课程建设,对接国家、区域、行业人才培养需求,积极将先进的教育理念、优质的教学资源以及创新性教学方式方法应用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
三、认定后管理
课程被认定为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后,从认定结果公布之日起,应按照各类课程要求开放共享或持续建设不少于5年,学校将通过使用评价、定期检查、专项汇报等方式,对已认定课程的实际应用、教学效果和共享及持续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和长效动态管理。对未持续更新完善、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课程团队成员出现师德师风等问题的课程,将予以撤销。
四、申报工作及要求
1.各学院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排序,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支持经学校备案的基层教学组织和聘任的课程负责人。
2.申报材料由学院(部门)整体报送,不接收个人报送,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1)《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1),纸质稿一式1份,电子稿提交excel版,按“学院名称-推荐汇总表”命名;
(2)《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附件2),纸质稿一式1份,电子稿提交word版1份,按“课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申报书”命名;
(3)附件材料包含下列内容,其中,申报线上课程仅需提供“7”,申报线下课程或社会实践课程需提供上述材料“1~6”,申报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需提供上述材料“1~7”;电子稿提交pdf版1份,每门课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按“课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
1《教学设计样例》,按“课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教学设计样例”命名,需包含不少于5张教学活动图片;
2《教学日历》(类似于教学进程表,需根据课程特色进行改造,突出课堂教学中的教学设计等),按“课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教学日历”命名;
3《课程样卷及答案》或《社会实践考核作业及学生代表性的实践报告》,按“课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样卷及答案”命名;
4《学生成绩分布统计》,提供最近2学期(不含本学期),按“课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学生成绩分布统计”命名;
5《课程教案》,按“课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课程教案”命名;
6《课程课表》,按“课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课程课表”命名;
7《在线学习数据》(附件4),近2期的在线学习数据(不含本学期),按“课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在线学习数据”命名;
(4)申报书要求的《社会实践所在地相关机构的评价》、《校外评价意见》《课程数据信息表》《教务系统截图》《课程团队成员和课程内容政治审查意见》、《课程内容学术性评价意见》《学生评教结果统计》《学校对课堂教学评价》等材料,及《“说课”视频》《(课堂或实践)实录视频》,暂不提供,另行通知。
3.申报材料报送
截止日期:10月10日
报送地址:明德楼115室
报送邮箱:jwcjy@njtech.edu.cn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58139182
教务处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