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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1年校级教改课题组织结题鉴定验收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发布时间:2023-07-06

南工教研〔2023春〕21


各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2021年校级教改课题的结题鉴定验收工作,促进研究课题转化为教学成果,充分发挥教学改革研究成果的示范效应,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本次结题鉴定验收的项目范围为2021年校级教改课题立项建设项目(详见附件1),及20192020年校级教改课题延期结题项目。

二、结题验收工作安排

1.一般项目

1)由项目主持人所在学院(部门)负责结题验收工作;

2)项目主持人向其所在学院(部门)报送《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2),及其支撑材料(按序装订成册),报送形式与数量由学院(部门)确定;

3)学院(部门)根据结题条件对申报结题的项目组织验收、汇总,确定拟同意结题的一般项目名单,并填写《课题结题总结报告》(附件3),报教务处备案。

2.重点项目

1)由教务处负责鉴定验收工作;

2)项目主持人向其所在学院(部门)报送《课题成果鉴定书》(附件4),及其支撑材料(按序装订成册),学院汇总,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无误后签章,报送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鉴定的项目进行验收,确定拟同意结题的重点项目名单;

3.结题评优

1)参与结题评优的项目,通过自愿报名与遴选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2)有意向参与结题评优的项目主持人,在《课题结题报告书》或《课题成果鉴定书》中提出结题评优申请;

3)一般项目,每学院原则上限推荐一项参与结题评优答辩(可不推荐);重点项目,根据结题鉴定评分,遴选不超过重点项目总数50%的项目,参与结题评优答辩;

4)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参与结题评优答辩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拟结题评优的项目名单。


教务处对拟鉴定结题的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名单,拟结题评优的项目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正式发布结题项目和结题评优项目名单。

三、结题及评优条件

结题条件:完成立项申报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研究成果,取得实质性研究进展,能够理论结合实际,研究成效显著。

评优条件:课题的研究成果要着力反映和解决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成果有创新、有特色,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四、材料报送

1.一般项目

1)报送《课题结题总结报告》纸质稿和电子稿

l纸质稿一式1份,学院(部门)分管领导签章;

l电子稿一式1份,以“学院名称-课题结题总结报告”命名。

2)报送参与结题评优答辩项目的《课题结题报告书》纸质稿和电子稿(若无推荐,此项可不报送)

l纸质稿一式1份,学院(部门)分管领导签章;

l电子稿一式1份,以“项目编号-项目人姓名-课题结题报告书”命名。

2.重点项目

1)报送《课题成果鉴定书》纸质稿和电子稿

l纸质稿一式1份,学院(部门)分管领导签章;

l电子稿一式1份,以“项目编号-项目人姓名-课题成果鉴定书”命名。

2)报送支撑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

l纸质稿一式1份,按序装订成册;

l电子稿一式1份,以“项目编号-项目人姓名-支撑材料”命名。


重点项目结题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91日。

一般项目《课题结题总结报告》和参与结题评优答辩项目结题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96日。


报送地点:教务处明德楼115

E-mailjwcjy@njtech.edu.cn

联系电话:58139182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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