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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一流本科专业暨省品牌专业二期项目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发布时间:2019-06-06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启动江苏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暨实施品牌专业二期项目建设工程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省一流本科专业暨省品牌专业二期项目申报遴选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概况及要求

(一)建设概况

1.省一流专业分省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两类。省品牌专业由省财政专项经费予以支持;省特色专业建设资金由高校自筹。

22019-2021年,分三批遴选800个左右的专业为省一流专业。在此基础上,每年从省一流专业中择优推荐一批专业申报国家级一流专业,如入选省一流专业后又入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其省一流专业的名额空出,在后续省一流专业遴选中予以增补。

2019年将依据教育部下达我省地方高校的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推荐限额组织遴选,并全部推荐参评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部委属高校项目由各校自主遴选并推荐,报省教育厅备案。

2020年和2021年,根据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入选数量、学科分布等,再确定遴选方式和数量。

3.省品牌专业不单独组织遴选。入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省一流专业认定为省品牌专业二期建设项目,二者实质等效;未入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省一流专业认定为省特色专业。

4.教育部正式公布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名单后,各品牌专业项目根据省财政经费实际拨付额度,填写省品牌专业的建设任务书和经费预算。建设任务书、经费预算和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项目管理、资助经费拨付、绩效考核、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建设任务书一般不得调整,确需调整应报省教育厅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调整。

(二)建设要求

省一流专业应更加突出顶天立地,关注在全国同类专业中的领先地位,在专业认证、优秀教学成果产出和优质教学资源建设等方面的显示度,以及为达成上述目标,在强化立德树人根本宗旨、教师发展与教学团队建设、课程教材资源开发、实验实训条件建设、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国内外教学交流合作、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等7个方面的具体举措和对应的标志性成果。江苏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任务指南(详见附件1)。

省品牌专业(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在建设期内原则上应取得国家级和省级标志性成果各1项,省特色专业在建设期内原则上应取得省级标志性成果2项。国家级标志性成果主要包括:

1)在建设期内,通过专业认证或专业评估(须为符合条件的国内权威专业认证或评估、国际等效专业认证,如工程教育认证、临床医学、中医学、药学、中药学、护理学专业认证,住建部专业评估等),且有效期不少于6年。已参加认证但认证有效期截止或建设期内认证有效期截止的专业,须在建设期内再次通过专业认证。

2)至少有1门专业课程获国家级一流课程(含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虚拟仿真教学实验项目、精品线上线下课程、精品线下课程和社会实践金课)认定。

3)本专业学生(含在校生、5年内毕业生)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等教育部认可的主要学科竞赛获奖。

二、申报主要引导范围及数量

(一)申报主要引导范围

类别一: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重点专业。

类别二:符合六卓越一拔尖培养计划实施范围的相关专业。

类别三:适应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突出学科实用性、交叉性与综合性的相关专业。

类别四:主动融入地方产业布局和社会发展,着力体现地方特色,增强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的应用型本科专业。

(二)申报数量

我校属于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重点支持高校,申报限额为18个。

三、申报条件

省一流专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专业须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已公布的专业,或经教育部审批(备案)的目录外专业,不得为专业类、专业(专业方向)或其他形式。

2.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3.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师德师风问题、重大教学事故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专业建设,成效明显。

5.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教学水平高。

6.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四、申报材料要求

610日请报送以下材料,611日组织遴选:

1.江苏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表+支撑材料目录(附件2,书面文本一式12份);

2.江苏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汇总表(附件3,书面文本一式1份)。

上述材料的Word版电子材料请发送到jwcjy@njtech.edu.cn

附件:1.江苏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任务指南

2.江苏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表

3.江苏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汇总表

4.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启动江苏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暨实施品牌专业二期项目建设工程的通知

教学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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