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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选2019-2020年度中国建设教育协会优秀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的通知
阅读次数:发布时间:2021-04-15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组织推选2019—2020年度中国建设教育协会优秀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的通知》(建教协〔2021〕26号)文件内容,现开展2019-2020年度中国建设教育协会优秀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选范围

1、课题范围

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获得结题证书中国建设教育协会立项的课题,参见《中国建设教育协会2019-2020年度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结题情况统计表》(附件1);

2、论文范围

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在《高等建筑教育》、《中国建设教育》杂志上发表的论文,参见(2019~2020年度会员单位在高等建筑教育》、《中国建设教育杂志上发表论文情况统计表(附件2);

3、其他要求

1)课题类成果申报人必须是课题负责人,论文类成果申报人必须是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且申报人所在单位必须为中国建设教育协会会员。

2)已经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不应再参加本次推选活动。

二、推选标准

本次推选优秀教育教学科研成果,课题类成果主要的评价指标是:科学性、实效性、创新性、示范性及推广性;论文类成果主要的评价指标是:选题的重要性、内容的创新性、研究的科学性、成果的应用性和写作的规范性。

三、奖项设置

本次优秀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分为课题类和论文类两类,课题类成果奖励比例占申报课题的40%,其中:一等奖 5%,二等奖 10%,三等奖25%。论文类成果奖励比例占申报论文40%,其中:一等奖 5%,二等奖 10%,三等奖25%。

四、申报材料

参选成果须提供以下材料:

1、课题必须提供课题申请表、课题立项批文、成果验收申请表、结题报告、相关支撑佐证材料(调研报告、相关著作、论文材料)一式2份。 材料应装订成册(可合订,可分册);

2、论文必须提供所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页以及论文全文的复印件一式2份;

3、提供相应的《中国建设教育协会优秀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参选申请表》(附件3),一式2份。

请于5月20日按要求将参选成果的有关材料提交至教务处专业建设科。

报送地址:教务处专业建设科(明德楼110室)

E-mail:jwcjy@njtech.edu.cn

联系电话:58139179


教务处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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