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2019年至2020年校级教改课题的结题验收工作,促进研究课题转化为教学成果,充分发挥教学改革研究成果的示范效应,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范围为2019年校级教改课题建设项目、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学实践与探索专项课题立项建设项目、2020年校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具体结题验收项目参见附件1,项目数量如下表。
序号 |
年度 |
项目名称 |
重点课题 |
一般课题 |
小计 |
1 |
2019 |
校级教改 |
50 |
163 |
213 |
2 |
2020 |
疫情教改 |
0 |
137 |
137 |
3 |
2020 |
新工科教改 |
0 |
10 |
10 |
合计 |
50 |
310 |
360 |
二、结题验收工作安排
1.一般项目
(1)由项目主持人所在学院(部门)负责结题验收工作;
(2)项目主持人向其所在学院(部门)报送《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2),及其支撑材料(按序装订成册),报送形式与数量由学院(部门)确定;
(3)学院(部门)根据结题条件对申报结题的项目组织鉴定、汇总,确定拟鉴定结题的一般项目名单,并填写《课题结题总结报告》(附件3),报教务处备案。
2.重点项目
(1)由教务处负责结题验收工作;
(2)项目主持人向其所在学院(部门)报送《课题成果鉴定书》(附件4),及其支撑材料(按序装订成册),学院汇总,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无误后签章,报送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专家根据结题条件对申报结题的项目进行鉴定,确定拟鉴定结题的重点项目名单;
3.结题评优
(1)参与结题评优的项目,通过自愿报名与遴选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2)有意向参与结题评优的项目主持人,在《课题结题报告书》或《课题成果鉴定书》中提出结题评优申请;
(3)一般项目,每学院原则上限推荐一项参与结题评优答辩;重点项目,根据结题鉴定评分,遴选不超过重点项目总数50%的项目,参与结题评优答辩;
(4)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参与结题评优答辩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拟结题评优的项目名单。
教务处对拟鉴定结题的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名单,拟结题评优的项目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正式发布结题项目和结题评优项目名单。
三、结题及评优条件
结题条件:完成“立项申报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研究成果,取得实质性研究进展,能够理论结合实际,研究成效显著。
评优条件:课题的研究成果要着力反映和解决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成果有创新、有特色,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四、材料报送
1.一般项目
(1)报送《课题结题总结报告》纸质稿和电子稿
l纸质稿一式1份,学院(部门)分管领导签章;
l电子稿一式1份,以“学院名称-课题结题总结报告”命名。
(2)报送参与结题评优答辩项目的《课题结题报告书》纸质稿和电子稿(若无推荐,此项可不报送)
l纸质稿一式1份,学院(部门)分管领导签章;
l电子稿一式1份,以“项目编号-项目人姓名-课题结题报告书”命名。
2.重点项目
(1)报送《课题成果鉴定书》纸质稿和电子稿
l纸质稿一式1份,学院(部门)分管领导签章;
l电子稿一式1份,以“项目编号-项目人姓名-课题成果鉴定书”命名。
(2)报送支撑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
l纸质稿一式1份,按序装订成册;
l电子稿一式1份,以“项目编号-项目人姓名-支撑材料”命名。
重点项目结题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22日。
一般项目《课题结题总结报告》和参与结题评优答辩项目结题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29日。
报送地点:教务处明德楼115
E-mail:jwcjy@njtech.edu.cn
联系电话:58139182
教务处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