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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试点专业推荐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发布时间:2022-12-09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试点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226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试点专业推荐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省本科高校在新工科建设方面基础较好、产教联动深入、办学成效显著的各类工科专业,可申报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但不得与省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省级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省级重点产业学院依托专业兼报。

二、申报与建设要求

申报与建设要求请仔细阅读《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试点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及《江苏省本科高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认定指标》(附件2)。申报时请确认填报的企业参与合作共建专业未超过3个。

三、遴选建设

省教育厅拟遴选确定100个左右江苏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立项建设专业。

我校推荐限额为3项。每学院申报限额为1项。

四、工作安排

1214日 学院报送申报材料;

1215日 教务处组织评审,确定推荐名单;

1216~1219日 学院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完成网络填报;

1219日 学院报送申报材料终稿,学校向省教育厅报送申报材料。

五、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按以下要求进行报送:

1.《江苏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申报书》(附件3),纸质稿一式1份,电子稿1份,以“学院名称-专业名称-卓工2.0申报书”命名;

2.《江苏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申报汇总表》(附件4),纸质稿一式1份,电子稿1份,以“学院名称-卓工2.0汇总表”命名;

3.《佐证材料》电子稿1份,以“学院名称-专业名称-卓工2.0佐证材料”命名;

4.报送截止日期:2022121416:30


箱:jwcjy@njtech.edu.cn

联系电话:58139182

联系人:郑乐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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