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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正考和补(缓)考成绩复查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发布时间:2024-03-11

南工教服〔2024春〕11



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本科教学运行工作安排,学生若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申请成绩复查。现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正考和补(缓考成绩复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1.正考成绩复查申请:2024年3月11日-3月16日

2.补()考成绩复查申请:2024年3月20日-3月25日

超过规定时间未提出成绩异议申请者,视为无异议,事后一律不再办理。

二、复查范围

成绩复查范围限结课考核(包括试卷和论文、设计、项目报告、作品等大作业等)的成绩漏评、分数计算登分错误等情况,其它成绩问题学生另行申请处理。不涉及试卷的评分标准和评判尺度,原则上不重新评阅试卷学生不得要求重新评阅、提供答案、阅览或复印试卷。平时考核成绩原则上不进行复查。采用机考形式考核的课程,机考部分不予复查。

三、复查程序

1.对成绩有疑义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本科教学管理与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教务系统”),依次点“报名申请”-“成绩复查申请”-“申请”-选择当前学年学期-“查询”-勾选课程-填写复查理由-“提交”。成绩复查由应清楚明晰,真实合申请完成之后,请关注系统中的“流程跟踪”,了解审核进展情况。学生本人不得自行联系开课单位复查成绩。

2.开课单位教学秘书登录教务系统审核学生申请,复查理由不在复查范围、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

3.开课单位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登录教务系统审批学生申请,并在两周内组织完成复查工作。

备注:开课单位应组织至少两名教师(非该课程任课教师)对试卷原件等进行认真复查,撰写复查结果报告,复查报告需两名复查教师同时签名,开课单位系主任或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审核后签名,盖学院章。

4.开课单位教学秘书提交成绩复查报告,教务处审查后反馈给学生所在学院及学生本人。

5.复查后需要更正成绩的,由任课教师在教务系统提交成绩更正申请,成绩更正应于复查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联系方式:教务处陈老师,电话58138015


教务处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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