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做好2017年工勤技能岗位技师和高级技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发布时间:2017-04-24


关于做好2017年工勤技能岗位

技师和高级技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7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工勤技能岗位技师和高级技师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工种

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47号)和《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44号)所列工种,开展本次技师和高级技师申报推荐工作,其中,“行政事务管理”技师只限综合仓库保管高级工申报。

二、申报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技师、高级技师考评推荐的申报条件,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上述文件执行。

(一)技师

1、考评对象及范围

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2017年11月底仍在职在岗人员,可按条件申报相应岗位工种的技师资格考评。

2、基本申报条件

(1)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2013年底前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书。

(3)按规定完成相应继续教育培训,且考核合格。

(4)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中等以上专业技术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本工种(专业)毕业证书,或取得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3、关于破格申报

每个放宽条件在整个岗位技术等级晋升期间只能使用一次。

(1)对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第(1)、第(3)条并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书人员,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直接申报技师资格的考核评审:

a.在技术创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获得省、市级以上证书;

b.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获得前3名、市级技能竞赛获得第1名;

c.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

(2)对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第(1)、第(3)、第(4)条并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书人员,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放宽本等级工作年限2年:

a.连续2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

b.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10名或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6名。

c.在本工种岗位上刻苦自学,取得本工种(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d.公派至国外使馆工作,且回国后仍在本单位从事本工种工作。

(二)高级技师

1、申报对象

2013年以前(含2013年)取得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证书》,2018年5月底仍在职在岗,并在《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考评范围》所列工种岗位工作的工勤人员,符合申报条件者均可申报本工种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申报基本条件

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精湛的操作技能,能解决本工种岗位上操作和工艺上的技术难题,业绩突出,工作有创新,具有传授技艺并具备培训高级工和技师的能力。

(1)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相应等级的专业证书。

(3)按规定完成相应继续教育培训任务,且考核合格。

(4)任现职间,在报刊发表与本工种相关的论文至少1篇。

3、关于破格申报

取得技师证书以来,工作业绩突出,技术上有创新,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学历上破格申报:

(1)获得市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的。

(2)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与或组织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四至六名或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二至三名的。

(3)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本工种(专业)工作的。

(4)从事本工种(专业)工作25年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上且在传授技艺中指导或培养出不少于3名市级以上技能竞赛前10名的获得者。

取得技师证书以来,工作业绩显著,技术上有突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学历、资历上破格申报:

(1)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的。

(2)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三名或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第一名的。

(3)获得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运用等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4)具有绝技、绝活、专利,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

三、申报名额

1、按教育厅通知要求,我校技师限申报4名(原则上同一工种限报1名);高级技师在本年度考评工种范围内进行申报,同一工种限报1名。

2、二级单位技师申报名额:高级工人数在10名以下的可向学校推荐1名,高级工人数在11-20名的可向学校推荐2名,高级工人数在21名以上的可向学校推荐3名。

二级单位高级技师申报名额:各部门在本年度考评工种范围内进行申报推荐,同一工种限推荐1名。

四、学校选拔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个人按文件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单位审核推荐。各单位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考核推荐并进行公示。推荐上报学校的候选人各单位须另附页填写基层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经学校审核无误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原件退还申报者本人),并将复印件与其他材料装订成册(统一用A4纸)后报万博官方app下载 部。

3.学校考核推荐。学校成立校工勤技能岗位技师和高级技师选拔推荐组,对各单位上报人选进行考核推选。

五、时间安排

1. 2017年5月12日前各单位将推荐材料报万博官方app下载 部(行政楼404室,联系人:单珊,联系电话:58139146)。

2. 2017年5月19日前学校完成选拔推荐。

3. 2017年5月19日至5月25日对推荐人进行公示。

六、其它有关问题

凡由学校推荐上报的人员,因本人原因未取得技师任职资格的,在下一年度没有新增材料的不得再次申报。

万博官方app下载 部

2017年4月24日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doc

苏人社发〔2017〕47号技师.doc

苏人社发〔2017〕44号高级技师.doc

技师材料封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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