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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科技部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的申报通知


各学院:

2019科技部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根据要求积极组织老师申报:

一、申报原则

(一)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统筹项目、人才、基地,统筹企业、院所、高校,统筹我国科技创新与中外合作创新。支持外国科学家参与国家科技计划,充分发挥高端外国专家在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塑造引领型发展、推动国际创新合作、助力高校双一流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国家创新发展提供强大智力支撑。

(二)聚焦高精尖缺引才重点。坚持把人才驱动作为本质要求,着力引进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科学家,具有推动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具有世界眼光和开拓能力的企业家,符合国家战略发展需要的人文社科专家,着力引进青年创新人才、创新团队及各类急需紧缺人才,使引进外国专家规模、层次、结构与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

(三)坚持项目成果绩效导向。建立以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项目评价体系,正确评价外国专家项目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推进实施外国专家项目绩效评价,建立定性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指标体系,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经费持续支持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整合

按照中央对引进外国人才计划工作的改革要求,优化项目结构,提升外国专家项目实施整体效益,2019年度外国专家引进项目做如下调整。

(一)整合原外专局经济技术专家司和教科文卫专家司等单位组织实施的相关外国专家引进项目,设立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原首席科学家项目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人才引进计划”“‘一带一路教科文卫引智项目”“‘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培育项目” “外国青年人才引进项目”“国际学术大师校园行项目”“海外名师项目”“教科文卫重点引智项目等均整合为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组织实施。

(二)已经立项且仍在支持期限以内的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继续滚动支持,并须按要求上报项目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并提出经费需求。“111计划”2019年度新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三、项目类别

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按以下四个领域进行申报:

(一)战略科技发展类。重点支持围绕国家重大科技创新需求,从事前沿基础研究、科技产业创新和工程技术创新的外国专家。大力引进研究方向处于世界科技前沿领域,从事探索性、原创性研究,能够领衔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重大工程建设,具备在关键核心技术和卡脖子领域上实现重大突破潜质的顶尖人才及其团队。此类项目将予以优先重点支持。

(二)产业技术创新类。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和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引进各类技术创新人才,推动关键技术、生产工艺、产品设计新突破,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支持引进具有跨国经营、跨文化管理能力的企业家和战略规划外国专家。

(三)社会与生态建设类。以服务我国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为主要目标,支持引进在社会发展各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实践经验丰富,持续推动我国医药卫生、社会保障、金融保险、法律法规、语言文字、文化艺术、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健康发展的外国专家。着力引进能够推动绿色发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生态系统保护,在美丽中国建设,实施区域协调与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外国专家。

(四)农业与乡村振兴类。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以推动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优先发展为主攻方向,大力引进符合国家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与脱贫攻坚战略布局,能够引入国外优良品种、种植养殖技术、安全生产和检测技术、先进生产经营方式的外国农业专家,促进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发展。

四、申报条件

(一)外国专家或团队人选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职称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业人才;

4.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和青年人才。

(二)外国专家年龄及工作时间要求: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个人项目专家一年内在我校累计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申报团队项目的,团队成员来华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

(三)已经立项且仍在支持期限以内的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原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均需按照新项目计划重新上报,并因原经济技术类和文教类项目申报平台进行整合,2018年项目执行总结需重新填报

(四)滚动支持到2018年底已满三年的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原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原则上不再参加此次申报。

五、申报材料

(一)专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二)专家护照扫描件

(三)专家与我校签订的工作合同扫描件

(四)专家海外任职证明材料扫描件

(五)专家主要成果和业绩(代表性论文论著、组织或参与过主要项目和重大经营管理活动)扫描件或证明材料

(六)专家所获奖励证书扫描件

六、申报时限

因系统开放时间限制,请拟申报的老师于201931日前与海外事务部联系确认申报意向,并根据《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_项目申报模板》(附件一)于201937前完成材料准备,由海外事务部在国家外国专家项目管理系统里协助各位老师完成申报。

联系人马辉秦瑜婕

联系电话5813927017366025377


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_项目申报模板.pdf

海外事务部

2019.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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