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科研院所:
为了推动学校全球化进程,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外事工作机制,发挥学院及科研院所在学校外事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构建以学校为主导、学院(科研院所)为主体、教师和学生为主角,以联合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科研合作等为主要内容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格局,学校决定建立学院及科研院所外事工作分管、联络制度。
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各学院及科研院所指定外事工作负责人和外事秘书(可由相关工作人员兼任)。
二、各学院及科研院所外事工作负责人总体负责本院外事工作,协调落实学院外事工作安排。外事秘书负责学院及科研院所与学校的外事工作信息沟通,协助做好本院外籍教师、留学生、师生海外交流、合作研究等外事工作。
三、报送方式:填写《学院及科研院所外事工作负责人、外事秘书名单》,加盖本院公章后于5月25日下午4时前报国际事务部国际合作处(江浦行政楼310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wb@njut.edu.cn。
国际事务部国际合作处
201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