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幼儿托费及子女高中学费报销通知
  • 作者:计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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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核:孙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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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10-26

自2020年11月1日起,本校女职工、双职工(包括雇员制)报销2020年子女私托费、托费和高中学费,请相关教职工按规定要求前来办理。

一、报销具体规定:

1、幼儿私托费(1-3周岁前)每月报销标准,持独生子女证的,按每月50元标准,持其他准生证明的,按每人每月30标准,每年报销10个月,当年产假 4 个月期间的私托费不予报销,此标准从2016年1月开始执行。

2、学龄前4-6岁的独生子女及双胞胎、计划内二孩,按规定报销幼儿园费用:报销时,请携带(校园卡,宝宝出生证明或其他证明)当年10个月幼儿园发票,每月100元报销10个月。如当年是九月份开始入园者,需要从九月份到十二月份的托费发票。

3、高中学费:携带双年内高中学费发票,每学期18元、一年36元。

二、办理日期、办公地点和报销时间:

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

联系人:王艳13813959006

周一、周三江浦校医院212室 58139889

周二丁家桥校医院计生办 83587720

计生办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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