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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及校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的通知(三)
阅读次数:发布时间:2018-03-13

各研究生培养部门:

依据江苏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启动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评选和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工作,同时为了助推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鼓励广大教师关心和投身研究生培养工作,今年首次启动校教育教学改革课题(校立校助)工作,现将我校的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设置

1、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推荐限额:重大课题2项,重点课题5项、一般课题3项);

2、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评选(推荐限额2项);

3、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校立校助)。

二、申报要求

各学院要加强宣传、组织,积极参与本次“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及校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学校将在学院申报的基础上,组织校内专家进行评审,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1、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

教改课题设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课题申报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有较好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鼓励培养单位从事学科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积极申报,具有研究生教育管理经历5年以上的专职人员申报可不受学历、职称限制。正在主持“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课题”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申报重大课题申报主题不限,符合《2018年度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大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的申报课题,将优先予以立项。省教育厅对重大课题进行管理、组织实施,结题验收。重大课题项目实施年限按开题报告期限执行。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1年。

2、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评选

申报对象:

凡在江苏省内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突出成就的,均可申报。

项目要求:

申请者应当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取得实际效果。成果应在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质量保障机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得到社会和专家的广泛认可。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共同完成的,可以联合申请教育改革成果。联合申请的成果,计入第一申请单位申报推荐限额。成果应经过两年以上的实践检验。已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得申报教育改革成果。

以上项目的具体要求参见附件23《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管理办法(2018版)》。

3、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

校教改课题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课题申报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有较好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鼓励培养单位从事学科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积极申报,具有研究生教育管理经历5年以上的专职人员申报可不受学历、职称限制。正在主持“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课题”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1年。

三、材料报送要求

项目名称

材料要求

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

1、《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书》纸制一式3份,电子版;

2.《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纸制版1份,电子版;

3.《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项目信息表》电子版。

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

1、《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申报书》(含总结、附件支撑材料)纸制版一式3份,电子版;

2.《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申报汇总表》纸制版1份,电子版;

3.《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申报信息表》电子版。

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

1、《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书》纸制一式3份,电子版;

2.《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纸制版1份,电子版;

3.《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项目信息表》电子版。

以上表格电子版详见附件4

申报材料报送至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处汇总,各学院于44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送研究生院(江浦校区行政楼301,联系人:薛荣生58139196),各学院需在汇总表中根据优先推荐原则对项目进行排序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文件(发送至pyb@njtech.edu.cn

研究生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1 2018 年度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大课题申报指南.pdf

附件2 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评选办法.pdf

附件3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4 申报表格(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评选、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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