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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江苏省首届“十佳研究生导师”和“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推选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发布时间:2018-06-14

各学院、各单位:

今年是我国恢复研究生教育40周年。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工作和导师队伍建设,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江苏省学位办联合开展首届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和“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推选工作。现将通知予以转发,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推选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并请将所有纸质和电子材料于6月23日前提交研究生院。

关于开展江苏省首届“十佳研究生导师”和

“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含省委党校、科研院所):

今年是我国恢复研究生教育40周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1852日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我省研究生教育工作和导师队伍建设,推选一批在研究生培养方面有影响力的优秀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发挥优秀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的引领示范作用,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江苏教育报刊总社、江苏省学位办联合开展首届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和“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一)推选范围

省内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岗在职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导师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

(二)推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

2.坚持立德树人,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创新研究生指导方式,潜心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是研究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3.育人成效显著。指导五届及以上毕业研究生,所指导的在读研究生表现优秀,所指导的研究生毕业后在相关工作岗位作出积极贡献。

4.无学术不端或师德失范行为记录。

二、推选程序

(一)申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推荐符合推选条件的“十佳研究生导师”“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各1个。推荐单位应在单位官网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推荐单位需填报《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推荐表》《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提交不超过3000字的参评事迹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参评材料要如实反映导师和导师团队在培养研究生过程中的案例,体现真实性、感染性、可读性,另附推荐导师和导师团队彩色数码电子照片1(500万像素以上jpg格式)

(二)网络宣传

组委会制作候选导师和导师团队风采推介,在相关微信、网站等公众平台向全社会展示首届“十佳研究生导师”和“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候选人风采(不开展网络投票)。

(三)专家推选

依据推选条件,结合参评者网络展示的社会影响,组织专家对候选名单进行推选,推选出“十佳研究生导师”和“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及提名人选。

(四)公示

对“十佳研究生导师”和“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及提名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一经评委会核实,取消推选资格,按排名先后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发布

发布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推选结果及提名人选。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推选工作的严肃性,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把筛选关,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把立德树人放在首位,把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效应的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推选出来。要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确保推选质量。

附件:1.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推荐表

2.江苏省“十佳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表

3.参评事迹材料撰写要求

江苏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江苏教育报刊总社

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1866

表格.doc

研究生院

2018年6月14日

作者:学位事务科 审核: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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