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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下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的工作安排
阅读次数:发布时间:2016-11-28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院、导师、研究生:

研究生院对2016年下半年的研究生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学位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215日。

二、年底的学位会主要讨论延迟毕业的硕士、博士及在职工程硕士,学历硕士原则上应安排在三年时间完成学业。

三、全部研究生的论文都要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电子论文要经导师审核后从导师邮箱发给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

四、研究生需进入研究生个人信息系统打印《学生发表论文登记审核表》和《科研成果登记审核表(登记专利)》经导师签字同意作为申请学位用的科研成果后,交所在学院,作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衡量是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依据。

五、答辩材料请在网上[学位信息]-[下载文件]中下载,不要用上届同学的,表格上有些细节我们做了调整。

六、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及时做好具体工作安排,并通知导师和研究生。

研究生院

学位事务科

2016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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