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98号)和《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4]117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5届毕业研究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通知如下,请按照要求落实。
一、申报条件
(一)我校2025届毕业研究生。
(二)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
(三)包含六类人群(毕业研究生只可按一种身份享受补贴,并且只能享受一次):
1.毕业研究生本人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毕业研究生本人为残疾人;
3.申请并获得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
4.本省户籍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
5.外省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
6.属于特困人员的2025届毕业研究生。
二、发放标准
求职补贴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为1500元/人。
三、申报时间
2025届毕业研究生求职创业补贴网上首次申报时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上述时间内未能及时申请成功的困难毕业研究生可进行补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三、申报程序
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研究生按照以下程序申报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由毕业研究生本人按照自愿原则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或“江苏智慧人社”APP进行线上申请,并将申报材料在材料列表上传,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操作说明(附件2),申报系统将于2024年9月1日起开放。
1、申请低保补贴的毕业研究生:平台根据数据比对,若比对不成功,需上传材料,以下材料二选一,推荐提供低保证明:(1)低保证明。请提供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低保证明并加盖公章(公章要下压落款时间);低保证明须包含毕业研究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明确该学生本人正在享受低保待遇;时间应为2024年9月1日后开具(格式参见附件3)。(2)低保证原件。低保证应包含毕业研究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有年检信息的,要求低保证在2024年9月1日以后有效;没有年检信息,当地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在原件上另行加盖公章的,要求落款时间在2024年9月1日以后,公章要下压落款时间。
2、申请残疾补贴的毕业研究生:平台根据数据比对,若比对不成功,需上传材料;材料请提供本人的残疾证(残疾军人证)原件。
3、申请助学贷款补贴的毕业研究生:未实现数据比对,需上传材料;获得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合同须提供毕业学年(2024-2025学年)毕业研究生贷款合同原件。毕业研究生个人从国开行助学贷款系统个人客户端导出带红章合同原件上传。获得其他银行助学打款合同的须提供毕业学年(2024-2025学年)毕业研究生贷款合同原件(因故确实无法提供原件而只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合同所涉及所有部门的公章)。
4、本省户籍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和外省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补贴毕业研究生:平台根据数据比对,若比对不成功,需上传材料;以下证明材料三选一,推荐提供扶贫开发系统截图:(1)扶贫开发系统截图,提供当地扶贫部门(一般是当地扶贫办或乡村振兴局)扶贫系统(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毕业研究生家庭页面截图打印件,截图应包含毕业研究生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加盖扶贫部门公章,公章要下压落款日期,2024年9月1日后开具的有效;(2)建档立卡证明,如当地扶贫部门不提供截图,可以由扶贫部门开具建档立卡书面证明。证明要体现毕业研究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明确表述该学生目前是建档立卡家庭(户)的扶贫注册成员,并加盖扶贫部门公章,公章下压落款日期,2024年9月1日后开具的有效(格式参见附件4、5);(3)建档立卡身份证明原件(如扶贫手册、帮扶手册、联系卡等)。提供建档立卡身份证明原件(如扶贫手册、帮扶手册、联系卡等)须有扶贫部门公章,体现毕业研究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有年检信息的,要求原件在2024年9月1日以后有效;没有年检信息,当地扶贫部门在原件上另行加盖公章,公章要下压落款时间,落款时间要在2024年9月1日以后。
5、特困人员毕业研究生:平台根据数据比对,若比对不成功,需上传材料;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毕业研究生本人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农村五保证)原件,供养证(农村五保证)须有年检信息,表明2024年9月1日以后该证有效。没有年检信息,当地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在原件上另行加盖公章的,要求落款时间在2024年9月1日以后,公章要下压落款时间。
(二)为确保补贴正常申领,毕业研究生务必在申领前办理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并激活卡片及其银行功能,如没有,请去相应网点(参见附件6)进行办理,需携带身份证,并现场激活社保卡银行功能。补贴发放将直接发放到学生社保卡中。注:只有少数网点可以提供拍照服务,建议带证件照电子照片到网点办理。照片要求,像素358*441左右,大小要求在15k-100k之间。
(三)就业办公室负责汇总审核全校数据,将确定的享受补贴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在校园内公示一周。公示后无异议,将数据和相关材料上报南京市人社部门。
(四)市人社部门完成申领复核后将求职补贴存入毕业研究生个人的江苏省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确保符合条件的每一位毕业研究生都能成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二)求职创业补贴审核严格,请按照相关要求出具证明材料。
(三)请各学院务必组织学生于2024年9月25日17:30前在系统中完成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索老师,联系电话:025-58139203。
研究生院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