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2019年幼儿托费及子女高中学费报销通知

  • 作者:王艳

  • 阅读次数:
  • 发布时间:2019-10-29

关于2019年幼儿托费及子女高中学费报销通知

(逢男单女双年报销)

2019年11月1日起,本校男职工、双职工(包括雇员制)报销2019年子女私托费、托费和高中学费,请相关教职工按规定要求前来办理。

一、报销具体规定:

1、幼儿私托费(1-3周岁前)每月报销标准,持独生子女证的,按每月50元标准,持其他准生证明的,按每人每月30标准,每年报销10个月,当年产假 4 个月期间的私托费不予报销,此标准从2016年1月开始执行。

2、学龄前4-6岁的独生子女及双胞胎、计划内二孩,按规定报销幼儿园费用:报销时,请携带(校园卡,宝宝出生证明或其他证明)当年10个月幼儿园发票,每月100元报销10个月。如当年是九月份开始入园者,需要从九月份到十二月份的托费发票。

3、高中学费:携带双年内高中学费发票,每学期18元、一年36元。

二、办理日期、办公地点和报销时间:

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

周二、周三江浦校医院计生办212室 58139889

周一、周五丁家桥校医院计生办83587720

计生办

2019年10月28日

Bai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