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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4月份医疗费报销时间的通知


    • 阅读次数:
    • 发布时间:2019-03-22

    2019年4月份教职工及在校学生医疗费报销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

    时间

    地点

    报销对象

    4月8日

    上午

    新模范马路校区医务室

    离休职工及住院病人

    下午

    新模范马路校区医务室

    退休职工

    4月9日

    全天

    新模范马路校区医务室

    退休、在职职工及统筹儿童

    4月10日

    上午

    新模范马路校区医务室

    退休、在职职工及统筹儿童

    下午

    新模范马路校区医务室

    在校学生

    4月11日

    全天

    浦口校区医院

    在职职工及统筹儿童

    4月12日

    全天

    浦口校区医院

    在校学生

    特此通知,并请大家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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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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