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属高校中专校及厅直属事业单位出资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5-06-08 点击数:
苏教办财﹝2015﹞13号
省属高校、中专校,厅直属事业单位:
为准确掌握省属高校、中专校及厅直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出资企业基本情况和2013—2014年期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严肃财经纪律,根据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决定在省属高校、中专校及厅直属事业单位开展出资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项检查工作。现将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事业单位出资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项检查的通知》(苏财工贸〔2015〕50号)转发你们(见附件),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检查包含以下内容:各单位出资企业基本情况,出资企业国有产权登记情况,2013—2014年期间各单位出资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实际征缴情况。检查时间从5月开始,至7月底结束,按照自查、抽查和整改落实三个阶段的步骤进行。
二、自查阶段请各单位在对所出资企业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全面清查核实的基础上,以学校或事业单位为主体,分别填写自查报表,形成书面报告并签署承诺书,于6月10日前将纸质文件、表格和电子文档报送省教育厅财务处。单位和具体企业按照省财政厅的通知要求分别填报,不得以企业的形式自行上报材料。
三、省教育厅将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各单位自查结果和出资企业规模等因素,选择若干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加强领导,指定具体业务部门和专人负责,确保报表数据的真实、合法和完整。各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即知即改;对省财政厅、教育厅在实地检查过程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要按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整改。
纸质文件寄送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邮编:210024。电子文档请加盖事业单位公章发送至993693859@QQ.com。
联系人:省财政厅工贸处魏莎,025-83633105;省财政厅资产处沈昆,025-83633776;省教育厅财务处杜盛,025-83335782。
附件:/ 关于开展省级事业单位出资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项检查的通知.doc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