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首次荣获全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时间:2013-04-11 来源: 作者:科学研究部 摄影: 编辑:赵蕾 上传:赵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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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正式公布第六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选结果。全国高校共评选出获奖成果830项,其中一等奖45项、二等奖250项、三等奖518项、成果普及奖17项。我校法政学院汪自成博士独著的《论服务型政府的合法性》一书荣获三等奖,实现了我校在该层次奖励上的突破。这也是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在省内社科评奖中持续获得不俗成绩后的又一次跨越。

该书在党和国家不断强调要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现实背景下,首次在学术界提出了服务型政府需要合法性的命题,从价值要素、制度要素、心理认同要素和有效性要素等方面系统论证了服务型政府的合法性基础,初步解决了服务型政府理论研究和实践中都要面临的前提性基础理论问题,较为全面地阐释了服务型政府合法性的内容及其识别标准,并明确提出了服务型政府获得合法性的关键手段。该书此前曾获得江苏省第11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据悉,由于国内人文社科研究领域的国家级大奖尚未设立,全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在各类重要的学科评估中均被视同为与理工科国家三大奖相当的奖项。该奖项自1995年设立以来,每三年评选一次,迄今已成功评选了六届,共有3320项优秀成果获奖。

本届评奖工作于2012年上半年启动,共受理全国679所普通高校申报成果5818项,经形式资格审核和公示通过,5586项符合申报条件的成果提交会议评审。2012年7月,来自高校、中国社科院、中央党校和政府研究部门的437位评审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了认真评阅,确定了拟推荐获奖成果名单。奖励委员会对评奖工作情况和拟获奖名单进行审议,核定了拟推荐获奖名单。2012年12月,对拟推荐获奖名单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在《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及教育部门户网站、中国高校人文社科网同时发布,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同时致函有关学校,请学校党委对拟推荐获奖成果进行政治和学风把关。公示结束后,最终确定了830项获奖成果。由于组织严密、程序公正,历届获奖成果都具有较高的公信力和影响力,高校普遍将其视为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最高奖项。(来自社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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